第3章 有关韩娥的几个史实辩证(1 / 2)
一、韩娥女扮男装的年龄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六十七“洪武四年秋七月壬戌”条载:“韩氏女年十七”,“伪为男子服,混处民间”。然而,刘惟德《韩娥传》、《四川通志》卷十一上《列女》“保宁府”条,皆言韩娥“年十二”“伪服男子衣”。《明史·列女一》回避了这个问题。但这四种史书都有一个共同的表述:韩娥女扮男装的时间是在“遭明玉珍之难”的时候。
明玉珍入蜀攻占重庆的时间在至正十七年(1357年)四月,韩娥出生的时间是至正五年(1345年),这年正好十二岁,与刘惟德和《四川通志》卷十一上《列女》“保宁府”条所说吻合。如果说,韩娥十七岁时“伪服男子衣”,那就应该是至正二十二年(1362年)了。早在至正十九年(1359年),明玉珍就彻底消灭了青巾军李喜喜余部,连后来灭大夏的傅友德也被俘了。这时候,四川境内已无元朝军队,只有少数地主武装与明玉珍对抗,兵乱在四川基本结束,韩娥也就无须“虑见掠”而“伪服男子衣”了。所以,《明太祖实录》卷六十七“洪武四年秋七月壬戌”条所说“韩氏女年十七”“伪为男子服”的说法是不符合史实的。
二、韩娥女扮男装的原因
“贞女虑见掠,伪为男子服”的原因,《明史》说,是因为“明玉珍据蜀”;《明太祖实录》也说是“遭明氏兵乱”;《四川通志》卷十一上《列女》“保宁府”条还是说“遭明玉珍之难”;刘惟德说是“遭元季之乱,岁丙申,盗贼蜂起,劫夺货财,掳掠妇女,无所惮”。
《明史》等将“贞女虑见掠”,笼统归结于“明玉珍据蜀”,这与史实不符。
据史事考证,丙申年为至正十六年(1356),在此前后,四川爆发了一些小规模的农民起义。据《唐氏族谱》载:“至正十五年(l355年)二月,川湖苗蛮作乱。”
至正十七年(1357年)春,李喜喜的青巾军被元将李思齐与察罕帖木儿等部围剿遭重创后,率余部从甘南巩昌于当年四月攻入川西平原,一路所向披靡。但是,他们背叛了当初红巾军起义的宗旨与初心,军纪败坏,所过之处,四处烧杀,掳掠州县,奸淫妇女,各地妇女多有被逼自尽者。时人刘堪在五言诗《烈女吟》中,也记述了这年青巾军进入永康,“永康费氏女”,“自缢后园柳”的事实。明人方孝孺说:“各郡臣民遭青巾之虐,百无一二。”朱元璋在一封致明玉珍的书信中也证实:“足下……以偏师入蜀……西有李喜喜等兵侵扰杀掠,生民无几。”这时候“盗贼蜂起,劫夺货财,掳掠妇女,无所惮”,蜀中因此大乱。韩立夫妇担心韩娥被掳受辱,才令其女扮男装。
↑返回顶部↑